上海航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标的名称 |
上海航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G62017BJ1000018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上海市 县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
2017-03-29
|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
2017-05-26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不低于700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视募集情况而定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陈列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部门负责人:祝婉奕
联系电话:010-66295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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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融资条件
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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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书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融资方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已履行了有
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
经济赔偿责任。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G62017BJ1000018 |
标的名称 |
上海航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上海市县崇明县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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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资金总额 |
不低于700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视募集情况而定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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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的绝对控股权地位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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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本次增资拟引进1名外部投资方,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700万元。 增资后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新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委派董事3名,战略投资者委派董事2名。董事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委派1名,战略投资者委派1名并担任监事长,职工监事1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进入监事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高级管理层:(1)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由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推荐;副总经理视业务需要双方协商。上述推荐人员经董事会确认后,由公司聘任。推荐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董事会更换由其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确认后,公司应根据提名方的推荐聘任或解聘相应人员。(2)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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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1.增资达成的条件: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意向投资方,最终投资方与融资方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达成;
2.增资终止的条件:本项目挂牌期满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最终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或未取得融资方股东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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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未满足募集金额及比例要求,则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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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信用,做强公司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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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
名称 |
上海航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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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运粮小区288号5幢306-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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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孟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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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199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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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3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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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
13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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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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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8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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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设计,结构加固,土建安装工程承包,图文制作,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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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十位) |
出资比例(%) |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
2016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001.53 |
1548.81 |
1452.72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4013.27 |
|
238.7 |
2015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629.53 |
2056.47 |
1573.05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8976.17 |
|
282.9 |
2014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8003.56 |
6569.43 |
1434.13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4412.34 |
|
342.7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2016-12-31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001.53
|
1548.81
|
1452.72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4013.27 |
|
238.7 |
增资行为的决策 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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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增资拟引进1家投资方,增资金额不低于700万元,增资完成后,原股东的绝对控股权地位不变。
2.增资后公司将延续原公司的业务合同,履行相关主体的告知义务,业务合同不变,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3.增资后公司将承继原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的程序,增资事宜通知或者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和确认,原公司的实际负债额以审计机构的审定数为准。①贷款、担保:公司目前没有贷款和对外担保。②企业税务:公司增资已征得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同意。
4.增资后公司将延续原公司持有的工程设计资质,包括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军工设计乙级资质证书等,经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延续原有的业务资质和证书。
5.增资后公司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工程咨询资质认定。
6.增资后公司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二级)和军工涉密咨询服务安全保密备案需进行变更备案。
7.本次增资完成后,全体在职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均延续继续履行,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增资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带入增资后公司管理,原股东将预留专项经费用于此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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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本次增资须以货币形式出资;
3、意向投资方不得与融资方存在或具有潜在同业竞争,不接受持有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的意向投资方,融资方有权就是否存在或具有潜在同业竞争对意向投资方开展审查,意向投资方应当提供自身与融资方不存在或具有潜在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4、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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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200万元交纳至融资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其不具备投资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投资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
5、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①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不存在或具有同业竞争关系,有义务配合融资方对其进行审查;②意向投资方认可增资后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损益(包括增资评估时点及募集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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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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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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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增资申请的;②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意向投资方未参加后续择优程序的;③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④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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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择优方案 |
择优方式 |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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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当产生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融资方主要在下述基本框架下,寻找合适的战略投资者,通过谈判达成合作意向:
(1)投资额度;
(2)因融资方发展规划重点定位于工业制造、国防军工领域,所承担项目大多为涉密项目,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优先考虑具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备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3)调研了解意向投资方的资产结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涉及的主要业务、行业内影响力等;优先考虑在国家投资建设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有丰富的专家资源,并且与政府部门和中央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国有全资企业;
(4)分析研究拟引进的意向投资方对公司今后建筑设计、项目咨询业务市场开拓是否有积极帮助或有市场影响力,拟引进的意向投资方对公司业务能力、管理水平提升是否有帮助;优先考虑与融资方战略发展具备协同性、互补性,以及与融资方有过良好合作的意向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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