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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航天嘉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时间:2016-12-05 11:49:52  来源:  作者:

大连航天嘉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标的名称 大连航天嘉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16BJ1000149
融资方所在地区 辽宁省 大连市 融资方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16-11-30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17-01-25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66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66%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瑜 联系电话:010-66295664
部门负责人:祝婉奕 联系电话:010-6629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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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融资条件 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承诺书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62016BJ1000149
标的名称 大连航天嘉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融资方所在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市辖区 融资方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66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66%
拟新增注册资本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有两家战略投资方组成的联合投资体。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股34%,新股东持股66%。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交易达成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除满足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之外须同时满足投资方资格条件和增资条件。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计划将本次增资募集到的资金用于以下方面:1、公司业务转型;2、开展3D打印装备业务。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大连航天嘉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达街57号工业设计产业园5号楼
法定代表人 傅强
成立日期 2011-01-12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股东个数 1
职工人数 0 人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服务;工业信息技术开发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十位) 出资比例(%)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52.35 48.79 303.55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6.48 2.85 1.49
2015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64.46 53.46 311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65 0.44 0.33
2014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69.57 58.9 310.67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9.47 -20.61 7.12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016-09-3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74.61 69.66 304.95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6 -6.05
增资行为的决策
及批准情况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原股东本轮不增资。 2、本轮增资拟募集一家由两家战略投资方组成的联合投资体,各方持有股权比例分别为51%和15%;各方投资金额分别不低于510万元和150万元。 3、增资后,新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原股东推荐1名董事,新股东推荐董事候选人4名,董事长由原股东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余2名监事由新股东推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公司总经理由新股东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本轮增资只针对联合投资体,且联合投资体中,应由两家战略投资方组成。 2、意向投资方为企业的,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且应具有先进模具或者数控机床、专用机床及机床附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领域的相关业务(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公司章程)。意向投资方为自然人的,应在模具开发、设计、制造等领域具有相关从业经历(须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其中企业类意向投资方持股比例不低于15%;自然人意向投资方持股比例不高于15%。 3、本次股权融资不接受信托、基金等投资。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认购比例相对应的增资金额的30%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择优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 4、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产业投资方或者意向专业支持投资方,未参与后续综合评议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④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5、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投资方应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30%
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原则上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处置。
五、择优方案
择优方式 综合评议
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一、披露期截止,如果产生多家合格意向联合投资体,则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融资方及其股东代表将组成评议委员会,依照择优标准对意向联合投资体的相应文件进行评定,形成分值,意向联合投资体分值最高者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 二、综合评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 1、意向投资方具有金属3D打印或者模具开发、设计相关的技术或产品,从事该业务的经验或资历; 2、意向投资方具有金属3D打印服务或者模具开发、设计相关领域的相关客户资源和网络,能够为公司带来长期的业务和市场; 3、意向投资方经济实力稳健、商业信誉良好,具有一定投融资经验,能够对融资方后续的发展和进一步融资等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4、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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