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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时间:2016-12-05 11:49:55  来源:  作者:

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标的名称 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16BJ1000145
融资方所在地区 陕西省 西安市 融资方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16-11-25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17-01-22
拟募集资金总额 3187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1.2%
专业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任丽娟 联系电话:15001012568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殷辰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73
部门负责人:祝婉奕 联系电话:010-6629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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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融资条件 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承诺书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16BJ1000145
融资方所在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 融资方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拟募集资金总额 3187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1.2%
拟新增注册资本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个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陕西电器研究所持有56.33%,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2.16%,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31%,新增股东持有21.20%。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1、引进新股东以现金增资3187万元 2、原股东陕西电器研究所拟按财政部批复同步增资1953万元,其中部分出资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3、本次原股东与新增股东共募集资金总额5140万元。 4、本次增资具体投资报价不得低于经融资方上级单位评估备案后的价格。 5、公司治理安排:增资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章程制度。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1、截止披露期满,征集到不少于一家意向投资方,募集金额3187万元,认购股权比例21.2%,符合本项目增资条件且报价有效; 2、最终投资方与融资方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并取得融资方股东及有权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1)产生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信息发布终结。,信息发布终结。 (2)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融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航天产业园力学量传感器项目建设。该项目主要是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规模,在航天产业园建设国内领先的传感器、称量装置自动化生产线。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588号北航科技园1号楼302-3室
法定代表人 罗向东
成立日期 1992-10-17
注册资本 5154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154万元(人民币)
股东个数 3
职工人数 113 人
经营范围 称量技术研究和称量装备的研发等。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十位) 出资比例(%)
陕西电器研究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第四十四研究所) 65.8567
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8.4711
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672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142.43 7466.43 6676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876.15 746.91 758.93
2014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184.76 2267.69 5917.07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482.04 295.99 320.18
2013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29.31 3206.45 822.86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362.51 294.54 290.69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016-09-3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359.71 13285.73 7073.98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793.95 605.53 584.98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营业执照为准),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 2、本次融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投资人须以现金形式出资。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在收到北交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拟投资总额的30%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经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2、意向投资方经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并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择优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已交纳的保证金外的全部增资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意向投资方须在按照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后,同意在成为股东后融资方在经营活动中需要大股东提供全额担保事项时,应按照自身持股比例向大股东提供相应担保或协调第三方担保主体提供大股东认可的担保,并将上述内容写入《增资扩股协议》。 5、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方,未参与后续择优程序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④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30%
交纳时间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原则上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处置。
五、择优方案
择优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竞争性谈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 1、意向投资方能为融资方提供的战略支持:(1)与融资方主营业务是否能够优势互补与协同;(2)是否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3)是否能够提供行业资源的支持;(4)社会形象良好,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企业优先。(5)能为融资方提供业务支持和增值服务的企业优先。(6)有央企合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在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方向方面具有资金、技术或运作经验的优先。 3、意向投资方项目管理团队经验,及后续为融资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及资本运作能力。 4、意向投资方的资金实力和增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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