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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时间:2016-12-05 11:49:55  来源:  作者:

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标的名称 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16BJ1000135
融资方所在地区 山东省 济南市 融资方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16-10-28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16-12-23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5069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4%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列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部门负责人:祝婉奕 联系电话:010-6629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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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融资条件 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承诺书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62016BJ1000135
标的名称 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融资方所在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市辖区 融资方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5069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4%
拟新增注册资本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个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所占股比34.20%;山东山大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占股比11.40%;山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占股比11.40%;杨超英,所占股比7.20%;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占股比5.62%;济南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所占股比3.71%;田裕惠,所占股比2.47%;新股东,所占股比24.00%。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征集战略投资人,只接受现金出资。增资后,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推荐5名董事,新股东推荐2名董事,山东山大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1名董事,自然人股东(杨超英和田裕惠)推荐1名董事,董事长由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披露期截止,征集一家投资方,募集资金总额须不低于5069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24%。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信息发布终结;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1)增资条件达成,信息发布终结。 (2)增资条件未达成,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募集资金用途 1、公司核心产品的研发; 2、公司核心产品产业化推广和销售。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008号银荷大厦E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 闫俊武
成立日期 1993-05-19
注册资本 38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800万元(人民币)
股东个数 7
职工人数 469 人
经营范围 -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十位) 出资比例(%)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45
山东山大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山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杨超英 9.47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39
济南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4.88
田裕惠 3.26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167.28 6214.27 9953.01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619.54 943.21 1174.53
2014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541.76 4712.91 8828.85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560.85 1113.08 1432.08
2013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151.7 2423.29 7728.41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068.94 820.29 1088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016-08-3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574.66 10045.22 8529.44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64.39 -998.13 -889.43
增资行为的决策
及批准情况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诚信合法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 2、本次增资征集战略投资人,意向投资方或其母公司须具有软件信息化领域的投资经历;(需提供被投资公司营业执照及章程或股权确认书) 3、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参与融资方本次增资不会对融资方的后续资本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 4、为保证融资企业健康发展,防止同业竞争,意向投资方不得从事与融资方相同业务,意向投资方需提交文件予以承诺,我方有权对此进行调查,如有发现将取消投资资格;(营业执照中不应包括工业软件、三维CAD软件的生产、研发等文字,以意向投资方营业执照为准) 5、本次股权融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也不得采用信托、基金等投资;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认投比例相对应的投资金额的30%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融资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择优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已交纳的保证金外的全部增资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方,未参与后续综合评议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④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5、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①投资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②意向投资方保证参与融资方本次增资不会对融资方的后续资本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或参与A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30%
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择优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
五、择优方案
择优方式 综合评议
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一、披露期截止,如果产生多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融资方及其股东代表将组成评议委员会,依照择优标准对意向投资方的相应文件进行评定,形成分值,意向投资方分值最高者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 二、若意向投资方的综合评议得分出现相同的最高分,则该意向投资人投标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 三、综合评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 1、意向投资者或实际控制人在软件信息化产业发展方面具有对于公司三维CAD的带动能力; 2、意向投资者或实际控制人具有整合软件与信息化产业资源的能力,具有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的计划或者已经付诸实施; 3、意向投资方支持国际与国内创新创业的相关产业生态的投资布局,能够帮助融资公司充分发挥其产品在创新领域的系统性优势; 4、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总额; 5、意向投资者或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后续融资方案的支持实力; 6、意向投资者或实际控制人具有软件、信息化领域长期的投资经验,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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