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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伍空间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时间:2017-01-12 10:33:30  来源:  作者:

北京第伍空间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标的名称 北京第伍空间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16BJ1000156
融资方所在地区 北京市 融资方所属行业 卫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16-12-28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17-02-28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3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12.5%-22.22%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田雪 联系电话:010-66295715
部门负责人:孙鹏 联系电话:010-8314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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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融资条件 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承诺书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62016BJ1000156
标的名称 北京第伍空间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融资方所在地区 北京市朝阳区 融资方所属行业 卫生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3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12.5%-22.22%
拟新增注册资本 85.7143 - 171.4065万元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2家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新增投资方若为一家,则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7.5%,投资方持股比例为12.5%;新增投资方若为两家,则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7.78%,每家投资方持股比例各为11.11%。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拟引入投资方不超过2家; 2.新增投资方若为一家,投资金额需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对应持股比例为12.5%;若为两家,总投资金额需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总持股比例为22.22%,且每家投资方投资金额需不低于300万人民币,每家投资方持股比例各为11.11%; 3.目前北京第伍空间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新增投资方若为一家,新增注册资本为85.7143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将达到685.7143万元,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600万元占87.5%股权,投资方投资的85.7143万元占12.5%股权,投资方投资金额与85.7143万元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新增投资方若为两家,新增注册资本为171.4065万元,且每家投资方新增注册资本为85.70325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将达到771.4065万元,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600万元占77.78%股权,每家投资方投资的85.70325万元占11.11%股权,每家投资方投资金额与85.70325万元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本项目征集到一家投资方,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12.5%。或者征集到两家投资方,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6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22.22%,且每家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人民币,每家持股比例各为11.11%;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信息发布终结;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1)征集一家投资方,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12.5%;或者征集两家投资方,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6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22.22%,且每家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人民币,每家持股比例为11.11%;,信息发布终结。 (2)若意向投资方拟认购股权比例或投资金额未达到融资方认可,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募集资金用途 为“第5空间”建设及商业模式开发。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第伍空间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院2号楼1至5层101内407
法定代表人 张欢
成立日期 2015-11-05
注册资本 6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600万元(人民币)
股东个数 1
职工人数 44 人
经营范围 -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十位) 出资比例(%)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4.03 0.25 493.78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6.22 -6.22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016-11-3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72.01 2975.22 -403.21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9.18 -1003.22 -1003.21
增资行为的决策
及批准情况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北京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
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有效存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为准)或者成立时间不低于10年、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并有效存续的投资公司(以验资报告、营业执照为准); 2.若意向投资方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金管理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4年以上的投资管理公司,资金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以营业执照为准; (2)基金管理人应具有2年以上天使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经验,以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时间为准; (3)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全部基金应至少完成10笔天使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累计投资金额应不低于8000万元,以基金审计报告为准。 3.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投资体投资。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提交资料且资格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认投比例相对应的投资金额的5%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投资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最终投资方需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出资。 4.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两家以上(不含两家)意向投资方时,未参与后续择优程序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6.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在《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外的全部增资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7.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1)投资方及其关联方与融资方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并接受融资方对投资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开展审查;(2)同意融资方增资扩股后的新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3)若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同意北交所自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方缴纳的保证金(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后已转为部分增资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5%
交纳时间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投资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五、择优方案
择优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具备增资资格且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当产生2家以上(不含2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时,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投资方,竞争性谈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进行择优,并在经融资方决策机构审批后确定最终投资方: 1.意向投资方的资金实力、每年投资规模; 2. 意向投资方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 3.意向投资方具有丰富的资源,实力雄厚且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能为融资方提供业务支持,包括:行业资源支持、业务支持和增值服务; 4.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增资价格; 5. 意向投资方持续参与后续融资计划的意愿。 6. 意向投资方在充电桩、互联网业务、大健康医疗、文化创意、快递物流、分时租赁、分布式仓储、绿色农业等方面拥有渠道优势或投资先例,能够帮助第伍空间发展(以实际案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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