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质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标的名称 |
武汉地质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G62016BJ1000144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湖北省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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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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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
2017-01-20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45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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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不超过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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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6615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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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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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融资条件
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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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书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融资方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已履行了有
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
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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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武汉地质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G62016BJ1000144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市辖区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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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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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资金总额 |
45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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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不超过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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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34666.6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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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不超过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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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原股东武汉中地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不低于22.5%,原股东郝义国的持股比例不低于3%;新进投资方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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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1、本次增资拟以货币投资的方式对外募集资金45500万元,所对应的股权比例不超过52%;
2、本次增资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10家,其中1家为融资方核心管理团队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管理团队持股平台”)且拟认购的股权比例不超过12%,其余的为战略投资人,拟认购的股权比例不超过40%;且参与认购的单个意向投资方所认购的股权比例不超过22%;
3、管理团队持股平台不参与遴选,其认购价格以最终投资人的增资价格为准;
4、增资完成后,如融资方的国有股东(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地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50%,融资方成为国有参股公司(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如融资方的国有股东(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地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计超过50%,融资方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则管理团队持股平台参与本次增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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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1、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且达到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的,则本次增资交易达成;
2、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但未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长延长10个周期。信息发布延长期内,在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信息发布终结并根据融资方股东会的审议结果确定本次交易是否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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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意向投资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2、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且达到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的,则本次增资交易达成;
3、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但未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在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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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加强公司生产经营及对外投资能力,支撑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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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
名称 |
武汉地质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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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住所 |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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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郝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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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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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32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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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
32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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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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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4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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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先进地质装备、(氢能源)新能源材料、矿产资源勘探与综合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分析检测、信息工程等资源环境通用技术的研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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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十位) |
出资比例(%) |
武汉中地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46.875 |
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46.875 |
郝义国 |
6.25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
2015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0320.56 |
3159.04 |
27161.53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488.09 |
-2173.67 |
175.5 |
2014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3011.87 |
11332.7 |
1679.16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74.61 |
-952.43 |
36.91 |
2013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762.33 |
156.52 |
1605.8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4.56 |
7.74 |
5.8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2016-09-30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7065.51
|
4224
|
32841.51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731.19 |
-1769.63 |
108.17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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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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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投资体投资;
3、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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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在收到北交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金额为拟认投金额的20%;
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投资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北交所等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未参与后续择优程序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4、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5、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经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并以不低于《投资申请书》中的价格进行增资;(2)在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增资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引进战略投资者方案、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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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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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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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投资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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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择优方案 |
择优方式 |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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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
1、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竞争性谈判主要按如下程序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1)意向投资方的认购价格;(2)意向投资方能为融资方提供的战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及对协助融资方提升融资能力的支持;(3)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资金实力及未来发展规划;(4)对投资条款的认可程度及与融资方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理念的契合度等; (5)对原股东权益保障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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