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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时间:2017-01-12 10:33:27  来源:  作者:

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标的名称 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16BJ1000158
融资方所在地区 北京市 融资方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16-12-29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17-03-01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72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不高于20%。
专业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任丽娟 联系电话:15001012568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列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部门负责人:祝婉奕 联系电话:010-6629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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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融资条件 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承诺书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62016BJ1000158
标的名称 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融资方所在地区 北京市海淀区 融资方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72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不高于20%。
拟新增注册资本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不超过2个。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80%,新增外部投资人持股比例不高于20%。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新增股东数不超过2家,新增股东持有股权比例合计不高于20% ,认购方式为现金出资。另,原股东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此次增资价格现金方式同步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不超过40%,其他股东不参与增资。 2、增资完成后,公司治理结构如下: (1)维持董事会人数7名,公司第一大股东推荐3名董事,董事长由第一大股东推荐,新增股东按照实际认缴出资比例,协商调整公司董事。 (2)维持监事会人数,其中一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余两名监事由增资扩股后全体股东推荐监事候选人,投票选举产生。 (3)公司管理层保持不变。 3、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增资达成的条件: 最终投资方须符合本项目投资方资格条件并接受增资条件,募集资金总额须不低于72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不高于20%。 增资终止的条件: 1、本项目挂牌期满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最终投资方与融资方未能就《增资扩股协议》达成一致或未取得融资方批准同意的。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1)投资金额、持股比例符合公告要求,信息发布终结。 (2)投资金额、持股比例不符合公告要求,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预计主要应用于公司云南省凤糖集团节能技改项目、柬埔寨柏威夏日20,000吨石灰法甘蔗糖厂水处理项目等项目。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5号1幢205A室
法定代表人 刘铀光
成立日期 1990-01-08
注册资本 17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7500万元(人民币)
股东个数 14
职工人数 30 人
经营范围 -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十位) 出资比例(%)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0
QM19 Limited 31.86
江苏悦达泰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4.14
陈叶滔 1.66
何继明 0.93
彭德刚 0.2
陈建 0.2
宋扬 0.2
于磊 0.18
高杨 0.18
刘晓斌 0.18
杨鑫 0.09
杨贝 0.09
朱燕群 0.0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837.51 17025.69 4811.82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18.73 124.64 93.47
2013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799.4 5.59 4793.81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55.33 41.55
2015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417.48 5989.97 20427.51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045.93 666.13 633.1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016-11-3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6598.77 24238.07 22360.7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465.93 1631.62 1523.5
增资行为的决策
及批准情况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 2、为保证融资方健康发展,防止同业竞争,意向投资方不得从事与融资方相同业务,意向投资方需提交文件予以承诺,融资方有权对此进行调查; 3、不接受工会、职工持股会、委托持股联合体以及信托计划增资; 4、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在收到北交所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7万元人民币的(或等值外币)交易保证金至融资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择优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已交纳的保证金外的全部增资款交纳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融资方有权扣除其递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进入择优程序,未参与后续综合评议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④ 资金来源不合法或存在受任何第三方委托参与增资的;⑤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6、本次新增股东需书面承诺:接受融资方于2014年增资时各方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存于融资方备查); 7、本次增资不接受对赌、回购或保底条款。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7万元
交纳时间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原则上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处置。
五、择优方案
择优方式 综合评议
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一、披露期截止,如果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决定,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融资方董事会将组成评议委员会,依照择优标准对意向投资方的相应文件进行评定,形成分值,意向投资方分值最高者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 二、若意向投资方的综合评议得分出现相同的最高分,则该意向投资人投标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 三、综合评议择优标准: (1)增资报价;(2)针对融资方未来企业发展,在业务、资金、团队等方面提供的具体支持措施;(3)认可、理解融资方的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能为融资方未来战略发展提供增值服务的企业优先;4)意向投资方的信誉、业绩情况、资金规模,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专业运营管理能力,以及意向投资方项目负责人在节能环保行业的资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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