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天九通车联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标的名称 |
山东航天九通车联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G62017BJ1000094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山东省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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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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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
2017-12-26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择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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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不超过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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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010-68371567 1381189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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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殷辰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73
部门负责人:陈列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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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融资方基本情况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择优方案 |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
一、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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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融资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融资方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已履行了有
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
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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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G62017BJ1000094 |
标的名称 |
山东航天九通车联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山东省济南市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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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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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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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资金总额 |
择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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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不超过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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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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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 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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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91.55%,新引进股东合计持股不高于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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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增资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
本次增资扩股后,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其中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4名董事并推荐董事长,济南永业科技有限公司推荐2名董事,新股东推荐1名董事。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航天科技股份公司推荐1名监事并推荐监事会主席。经营层中,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航天科技股份公司推荐。由于本次增资拟引入不超过2名投资方,新股东推荐的1名董事名额分配预案如下:如果只征集到1名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则1名董事会名额分配给该投资方;如果有2名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则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进投资方与融资方的业务协同性等情况酌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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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
征集到不超过2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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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继续征集意向投资方,最多延长3个周期;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未满足融资方其他条件,则:经融资方确认后,按照 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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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支持主业发展,扩大业务规模,建设营运车辆联网服务领域全国性统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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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
名称 |
山东航天九通车联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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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住所 |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1号齐鲁软件园创业广场F座三层A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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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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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0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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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01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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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
101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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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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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17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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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非专控通信设备、非专控监控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维修、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通信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车联网交通安全监管平台技术服务及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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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十位) |
出资比例(%) |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5 |
济南永业科技有限公司 |
45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
2014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7385.97 |
2246.66 |
5139.31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7090.46 |
2198.13 |
2087.94 |
2016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3076 |
6741.48 |
6334.52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7896.11 |
3562.56 |
3059.38 |
2015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7847.3 |
3089.93 |
4757.37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5273.07 |
2510.02 |
2568.31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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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1850.75
|
4568.53
|
7282.22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3964.69 |
1115.06 |
947.7 |
增资行为的决策 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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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本次增资结果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投资方、增资价格及各方投资比例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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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下同)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意向投资方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是中国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拥有中国境外身份的自然人。(本项须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意向投资方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本项须书面承诺)
3.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行为。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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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示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称“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20%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到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向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并以不低于增资公告披露的价格进行增资。
3.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增资价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公司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4.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1)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同意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3)认同并支持融资方制定的商业计划和增资资金用途,了解融资方对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4)认同并接受增资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5)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增资价款支付到融资方指定账户;(6)意向投资方股权结构明晰,公司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 (7)意向投资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意向投资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融资方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8)意向投资方资金状况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具有明确可行的筹资方案;近三年无逾期未偿还贷款;不以资管计划、信托产品、契约型基金等参与本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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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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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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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金扣除情形: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同意以下内容: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融资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其增资申请的;(2)未按交易所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择优程序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的情形。
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签署《增资协议》后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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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择优方案 |
择优方式 |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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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递交保证金的,或募集资金总额对应所占融资方股权比例合计超过8.45%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择优遴选。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提交的增资价格因素。
(2)意向投资方能为融资方提供的战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①在车联网及相关增值业务、北斗综合应用等领域是否有行业资源;②与融资方主营业务是否能够优势互补与协同;③能否对协助融资方在提升平台能力建设方便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持等;④对投资条款的认可程度及与融资方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理念的契合度;
(3)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融资方依据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品牌价值、开发能力、经营能力及战略匹配能力等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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