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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43%股权

时间:2017-10-13 11:42:47  来源:  作者: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43%股权

项目名称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43%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660
转让底价 3435.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0-1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1-06
所在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著群     联系电话:021-65255873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张晶     联系电话:010-66295732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安徽省巢湖市长江东路43号)
法定代表人 林辉 成立日期 2002-11-26
注册资本(万元) 3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81744869155N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各类中西药的制造与加工,非许可证管理的半成品和化学原料药、营养保健品等。 一般经营项目:无。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067.16 47 785.6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379.13 14242.13 1137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2017年2月28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07.39 542.27 1852.2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759.52 11770.26 2989.26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未做2016年年度审计,2016年年度财务数据出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出具的天健皖审【2017】378号专项审计报告。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 (上海市广灵四路35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林辉 成立日期 1987-01-17
注册资本(万元) 10879.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133131506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1-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国机资【2017】27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43%股权
转让底价 343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若挂牌公示期内只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公示期内产生2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3个工作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转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则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自行退出受让申请;(2)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价款;(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交所交易规则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与标的企业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5)意向受让方保证标的企业与在职员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继续有效。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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