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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峰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85%股权

时间:2017-10-13 11:42:45  来源:  作者:

南京长峰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85%股权

项目名称 南京长峰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8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661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0-1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1-06
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010-6837156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殷辰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73
部门负责人:陈列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京长峰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京市鼓楼区福建路洪庙一巷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晓珊 成立日期 1991-05-25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3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06134898346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机电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安装服务、咨询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5%
陶玉英 10%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211.12 -238.23 41.3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757.75 4164.94 -407.19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8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549.2 -549.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03.69 4241 -937.31
其他披露的内容 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 市辖区(南京高新开发区高科五路7号28号楼306-J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王文海 成立日期 2003-07-16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5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91752024267Q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8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5243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9-3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南京长峰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南京长峰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85%股权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本项目截止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通过协议方式成交;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竞价保证金5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竞价保证金:(1)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2)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保证标的企业承继经营,保证标的企业的权利义务、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自然承继。(3)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同意代替标的企业偿还其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欠转让方4127.010734万元债务,偿还期限为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付清;(5)同意继续履行标的企业在2004年“ 三联动”改制时所签订的职工安置协议中的全部条款,切实保障改制企业职工利益。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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