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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33%股权

时间:2017-10-13 11:42:41  来源:  作者: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33%股权

项目名称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33%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666
转让底价 390.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0-1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1-07
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10-5639265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瑜     联系电话:010-66295664
部门负责人:陈列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号之一5层)
法定代表人 鲁静 成立日期 2011-01-18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567931826T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专业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黄道沸 62%
北京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36%
黄鹄 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535.93 -35.42 -44.8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99.42 1057.88 1141.54
审计机构 广州市增信鸿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47.98 -167.76 -171.0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31.77 861.46 970.31
其他披露的内容 标的企业其他情况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鲁静 成立日期 1996-05-06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600483827E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825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8-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北京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33%股权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33%股权
转让底价 39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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