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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23.7656%股权

时间:2017-10-13 11:42:40  来源:  作者: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23.7656%股权

项目名称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23.7656%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646
转让底价 13013.76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9-2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1-01
所在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联系人:郝利辉     联系电话:68495675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达     联系电话:010-66295655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市中吴大道776号)
法定代表人 山尾康二 成立日期 1994-03-31
注册资本(万元) 28242.9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28242.9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400608123519B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光亮铜杆及其关联产品(非出口许可证)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JX金属株式会社 61.4399%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36.2913%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68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68921.73 7631.39 6694.9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9264.05 153587.68 45676.37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42032.89 3341.18 2516.4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2988.3 134795.52 48192.78
其他披露的内容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高晓宇 成立日期 2001-12-27
注册资本(万元) 176336.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0929236Q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6.291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3.765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93X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7-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意见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23.7656%股权
转让底价 13013.7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90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方确定后向北交所提出书面申请,北交所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所交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4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②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904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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