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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元软件有限公司35%股权

时间:2017-09-28 14:15:31  来源:  作者:

北京思元软件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思元软件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601
转让底价 1125.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9-1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0-20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金杉至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艳峰     联系电话:18500059188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思元软件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知行大厦十一层1101室)
法定代表人 石川徹 成立日期 1992-07-02
注册资本(万元) 14000.00万元(日元) 实收资本(万元) 14000.00万元(日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600011512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生产计算机软、硬件;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计算机技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株式会社富士通BSC 51%
北京凯思软件有限公司 35%
北京科通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41.27 12.65 7.8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51.22 1304.37 1346.85
审计机构 北京润盛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17.7 -581.19 -582.2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50.45 1385.84 764.61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凯思软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四号4号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奉旭辉 成立日期 1989-02-20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1019478691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科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9-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北京凯思软件有限公司转让北京思元软件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思元软件有限公司35%股权
转让底价 112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3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挂牌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37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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