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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天中测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
时间:2015-07-03 10:00:31 来源: 作者:
沈阳航天中测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
标的名称
沈阳航天中测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739
挂牌价格
19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7-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7-3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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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航天中测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3号139幢)
法定代表人
邢赢
成立时间
2010-04-2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55079453-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航拍测绘、图片处理、测绘工程技术、测绘信息咨询服务;无人化装备销售及技术服务等。
职工人数
2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
38%
2
沈阳航遥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7%
3
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11.47
-238.03
-237.8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72.33
345.97
326.35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5-31
46.68
-151.44
-151.4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92.44
223.88
168.5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大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5-16
评估基准日
2014-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65.18
-
负债总计(万元)
179.79
-
净 资 产(万元)
285.39
504.9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1.88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永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2、标的企业未做2014年度《审计报告》,相关数据出自201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沈阳市[210100]大东区[210104]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3号
法定代表人
郭俊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2186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788959-5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524-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9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7.6万元(以截止日17:00之前到账为准)到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全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则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全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交易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认可如下内容,若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与交易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并由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的费用、风险和损失:(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5)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5、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名称应作变更,变更后的名称及其他标识均不得再含有“航天”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7.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刘晨阳
联系电话
010-6837032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殷辰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73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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