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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安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68757.013889万元债权

时间:2015-07-13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华安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68757.013889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749 挂牌价格 95774.553889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7-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8-0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华安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楼5层西楼办公511室) 
法定代表人 王栋 
成立时间 2012-09-2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5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05564778-4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67  -322.78  -248.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4842.82  81690.87  3151.95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6-30  -118.67  -110.8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0119.35  87078.21  3041.1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7-10 
评估基准日 2015-02-28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042.7  27018.54 
负债总计(万元)
净 资 产(万元) 5041.7  27017.5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5774.55388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 本项目挂牌价格为95774.553889万元,其中股权的挂牌价格为27017.54万元,债权的挂牌价格为68757.013889万元。债权组成为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子公司陵水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2800万元,转让方母公司华电置业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子公司陵水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本金58000万元及利息7957.013889万元。
2.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备查文件,上述文件在北交所存档备查,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查阅并了解详细信息。
3. 北交所结算账户(人民币)信息(见附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512室 
法定代表人 王栋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80144508-5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07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5774.553889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287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公示条款签署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见附件),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款项的支付。在受让方完成以下全部款项的支付后,由北交所对本项目进行成交审核,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①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全额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②将《港尾村村庄整合整体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建设委托协议书》相关的尚未支付款项4060万元汇入转让方、受让方共管账户; ③将需要偿还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的9218.324014万元借款、北京骏晟汇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7542.265103万元借款汇入转让方、受让方共管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28700万元: ①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意向受让方成为竞买人后,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按公示条款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或者未按时、足额将上述20820.589117万元款项汇入共管账户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提供挂牌起始日期后不低于12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出具日期应为同一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接受委托、信托等方式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87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25个工作日;
(2)限时报价周期为5分钟(即300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doc
附件:动态报价承诺函.docx
附件:北交所结算账户(人民币)信息.doc
附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docx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毛女士   联系电话 83568573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华  联系电话 010-6629573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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