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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海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333%股权

时间:2015-06-29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潍坊海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333%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731 挂牌价格 131.9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6-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7-2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山东省-潍坊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潍坊海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东省-潍坊市(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新城路北段路西) 
法定代表人 盛玉增 
成立时间 1999-11-0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86312969-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房屋租赁(需资质证书的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333%
2 盛玉增 13.5567%
3 滕玉安 6.78%
4 张洪先 5.4233%
5 王会武 5.4233%
6 徐建玲 5.1667%
7 刘岩 2.8467%
8 方刚 2.71%
9 崔元君 2.71%
10 刘克运 2.7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34.58  42  12.0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69.52  78.66  490.86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5-31  142.34  -46.38  -52.9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41.34  103.43  437.9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05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23.63  703.18 
负债总计(万元) 47.76  47.76 
净 资 产(万元) 475.87  655.4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1.95767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2015年6月,标的企业自然人股东之间进行了股权转让,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变为:孙在溪持股78.51%,苏玉峰持股1.3567%,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东省[370000]潍坊市[370700]市辖区[370701]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韩星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5417.137597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6544238-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13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13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043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31.9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照股东会决议中约定的行权方式进行行权;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照股东会决议中约定的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未按上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2"的要求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低于起始价格报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②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③同意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且职工待遇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综合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9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郭爽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麻越  联系电话 010-6629567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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