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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19%股权
时间:2017-09-15 09:15:48 来源: 作者:
贵州航天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19%股权
项目名称
贵州航天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1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566
转让底价
3586.8599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9-0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9-30
所在地区
贵州省遵义市
所属行业
汽车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南婧 联系电话:010-68371612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殷辰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73
部门负责人:陈列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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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贵州航天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贵州省遵义市市辖区(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鸭溪镇金刀村)
法定代表人
吕华
成立日期
1999-08-23
注册资本(万元)
18862.66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8862.66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汽车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20321709689909Y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
中国航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1%
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757.44
-2192.53
105.3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2393.02
38773.08
3619.94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2017年7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779.06
-13.91
54.1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862.98
36640.34
15222.64
其他披露的内容
1、被评估单位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均未取得相关权证,被评估单位已出具相关说明承诺房屋所有权归被评估单位所有。本次评估对委托评估的房产进行了初步测量并参照企业申报面积进行评估,如最终如果与房屋管理部门实际测量存在差异,将会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 2、委托评估的房屋建筑物中变电站基础及室体改造工程、罗庄红光小区边坡治理工程实际为对于被评估单位原家属区马家湾、罗庄红光小区的改造,但实际权益与被评估单位无关,因此本次对于上述两项工程评估为零。 3、根据遵县发改投资审(2014)92号文件批复,由贵州航天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在贵州省遵义县鸭溪镇航天大道进行公租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473.3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根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061基地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计划补助586万元;根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贵州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14】931号,遵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补助410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061基地拨款532万元,遵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拨款326万元,此两项补助共858万元,基准日在专项应付款列示。项目建设已完工形成在建工程账面值15,161,043.13元,但尚未进行竣工决算,本次评估对于涉及公租房的在建工程和专项应付款评估值均按照账面值列示。本次评估未考虑该补助事项基准日后可能涉及的潜在权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石景山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3号1号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李振明
成立日期
2011-06-14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0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57689430XW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5243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8-1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出贵州航天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贵州航天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19%股权
转让底价
3586.859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会同转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8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须在最高报价方确认后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北交所在收到退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竞价保证金。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北交所收到书面退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递交受让申请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⑥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5、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6、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应就如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8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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