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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畅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9%股权

时间:2017-09-15 09:15:45  来源:  作者:

北京畅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9%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畅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570
转让底价 195.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9-0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10-09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彭红丹     联系电话:010-60539100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綦佳茵     联系电话:010-66295531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畅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1楼409室)
法定代表人 杨龙波 成立日期 1998-05-18
注册资本(万元) 784.87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784.87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633700584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贵州科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1%
电信科学技术仪表研究所 1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59.59 -3.25 13.8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78.74 291.9 986.84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7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1.4 44.09 82.6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24 235.62 1088.39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等。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电信科学技术仪表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北苑155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董恩辉 成立日期 2001-04-06
注册资本(万元) 2429.93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2400000958E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400011016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批准日期 2017-08-2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转让北京畅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9%股权的复函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畅通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9%股权
转让底价 19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以低于起始价格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3)标的企业在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得使用大唐品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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