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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集团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份(1%股权)

时间:2015-07-30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中房集团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份(1%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772 挂牌价格 188.23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7-30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8-2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房集团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13层) 
法定代表人 张文清 
成立时间 2006-07-3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9160214-6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会议服务。 
职工人数 2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房集团山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
2 北京中房智库企业策划中心(有限合伙) 5%
3 中房集团大连房地产有限公司 5%
4 中房联合集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
5 中房交建联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
6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1%
7 宁波市江北盛世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1%
8 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
9 中房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1%
10 中房集团瑞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3.54  -390.8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186.76  12343.48  20843.28 
审计机构 北京中税德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6-30  -175.25  -175.2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764.99  10096.96  20668.0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6-19 
评估基准日 2014-10-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1519.43  25840.74 
负债总计(万元) 7018.48  7018.48 
净 资 产(万元) 14500.95  18822.2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8.222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中房集团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存在变更情况,部分股东目前正在变更登记当中,变更说明在北交所留存备查。
2、标的企业专审报告中存在多项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3、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 甄少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38086.5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406-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380-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88.2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56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邵先生   联系电话 010-5330810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綦佳茵  联系电话 010-6629553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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