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央企采集

北京华体致远贸易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17-08-16 16:33:28  来源:  作者:

北京华体致远贸易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华体致远贸易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511
转让底价 100.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8-1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9-11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晓红     联系电话:15910904752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华体致远贸易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1号楼5层5-3997号)
法定代表人 杨军 成立日期 2014-08-19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306753857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销售体育用品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华体体育场馆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20%
西安海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0%
北京迈迪康瑞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10%
上海国澳江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10%
大连嘉远体育工程有限公司 10%
刁玉英 10%
郝玉聪 10%
崔宏伟 10%
新疆天地金阳化工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55.06 -9.79 -9.6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4.08 25.09 278.99
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6.64 -27.78 -28.9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21.63 335.25 186.38
其他披露的内容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华体体育场馆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密云县(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密顺路18号产业基地办公楼420室—32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许方杰 成立日期 1999-05-13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2281029996871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体育总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华体体育场馆施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批准日期 2017-06-0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北京华体体育场馆施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华体致远贸易有限公司20%股权
转让底价 1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如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①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以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