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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45%股权
时间:2017-07-24 14:38:38 来源: 作者:
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45%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4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448
转让底价
4057.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7-2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8-17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10-68201839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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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昌平科技园区火炬街3号)
法定代表人
大森利夫
成立日期
1994-12-21
注册资本(万元)
110.00万元(美元)
实收资本(万元)
110.00万元(美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460002505XK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各类包装机械及其配件;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5月22日);各类包装机械及其配件的设计、开发及自产产品的销售;各类包装机械及其配件的进出口及国内批发;有关前二项所规定产品的维修服务的提供;包装机械领域的技术咨询及服务和有关技术培训的提供(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大森机械工业株式会社
52.27%
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45%
百思到包装株式会社
2.7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090.84
1292.15
1109.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016.77
6068.78
4947.99
审计机构
北京恒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7年5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366.98
-545.38
-456.6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108.54
5616.15
3492.4
其他披露的内容
1、企业拥有专利58项、软件著作权14项,均已取得专利权证书或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者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为表外资产,均纳入评估范围内。 2、2010年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因需要贷款500万元,将房产证编号为《X京房权证昌股字第331098号》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京昌国用(2006转)第230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抵押期间为2010年3月24日至2013年4月24日。该贷款于评估报告出具日前已经归还,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订了抵押合同终止协议,但是由于办理流程较为复杂、所需时间较长等原因,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解押手续。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利祥路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马川利
成立日期
1969-06-01
注册资本(万元)
4654.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4654.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41011013965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MA005UCQ5P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6-1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转让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45%股权
转让底价
4057.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17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除原股东外,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做出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除以上情形外,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 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4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2)同意北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3)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聘请现任总经理的任命;(4)保持标的企业现有骨干、职工队伍的稳定性;(5)继续维持标的企业产业发展范围;(6)继续履行与大森机械工业株式会社内其他成员的合作协议。 6.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公告期内某一时点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原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17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七、管理层(法人)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意向受让方持有及
拟受让标的企业
国有产权情况
公司名称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大森机械工业株式会社
52.27%
45.00%
管理层股东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大森利夫
TR6474496
董事长
9.582%
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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