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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太科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时间:2017-07-24 14:38:37  来源:  作者:

成都太科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项目名称 成都太科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450
转让底价 327.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7-2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8-18
所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总     联系电话:13881808185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太科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高新区科园一路3号)
法定代表人 李健 成立日期 2002-05-13
注册资本(万元) 858.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858.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00737726199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精密光电检测设备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
四川融圆聚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13.52 -31.52 16.5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40.9 823.87 517.03
审计机构 四川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6.89 -110.82 -110.7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93.91 1487.66 406.24
其他披露的内容 1、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51%股权,截止公告期满,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成都宝丽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交所于2017年7月21日为上述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融圆聚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绵阳市 (绵阳市绵山路64号(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二十号孵化大楼B507))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唐永建 成立日期 2011-06-16
注册资本(万元) 76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705577565145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批准日期 2017-06-0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办公会纪要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成都太科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转让底价 327.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9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不因为公司瑕疵追究原股东责任,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需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3)如成功受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新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员工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况下,公司如果解聘员工,须按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办理。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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