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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7%股权

时间:2017-07-05 16:21:15  来源:  作者:

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7%股权

项目名称 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7%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413
转让底价 2203.19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6-2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7-26
所在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黎     联系电话:82298566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号高新招商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汝顺 成立日期 2000-10-27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30100725284514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承担为我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担保工作(含工程担保、履约担保、财产担保全担保);对外投资;财务管理、投资及融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28%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24%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7%
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4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09.22 77.26 5.2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2646.84 9262.07 23384.77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
2017年5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3.05 -91.6 -91.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2480.04 9186.87 23293.17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刘建平 成立日期 1996-04-25
注册资本(万元) 196078.4314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30000216568762Q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7919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6-08-3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中铜财字【2016】191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7%股权
转让底价 2203.1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66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将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6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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