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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助航灯光系统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

时间:2017-07-05 16:21:14  来源:  作者:

北京助航灯光系统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助航灯光系统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400
转让底价 2.45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6-2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7-25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德帅     联系电话:18500992002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助航灯光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万红西街2号21幢A2015号)
法定代表人 陈斌 成立日期 2006-08-23
注册资本(万元) 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5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7934445407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服务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无锡市安邦电子有限公司 62%
北京中成事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54 -1.5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63 0.96 5.67
审计机构
2017年5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73 -0.7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6 1.66 4.94
其他披露的内容 1、“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报表。 2、其他内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成事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机场东路6号院15号楼1层3单元101)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陈义军 成立日期 2005-11-29
注册资本(万元) 8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8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3783241133E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中成事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批准日期 2015-12-1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北京中成事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助航灯光系统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
转让底价 2.45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0.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7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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