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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3.13%股权

时间:2017-07-05 16:21:06  来源:  作者:

亚太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3.13%股权

项目名称 亚太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3.13%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411
转让底价 1009.63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6-2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7-26
所在地区 海南省三亚市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国航空集团资产管理公司
联系人:富小鹏     联系电话:010-64413335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亚太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海南省三亚市市辖区(三亚市三亚湾旅游度假区)
法定代表人 曾标志 成立日期 1996-01-11
注册资本(万元) 224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224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60200201372564R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住宿、饮食服务、文化娱乐服务(不含有奖电子游戏)、医疗保健服务、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农副产品、水产品、副食品销售、桑拿按摩服务(凭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4.29%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10.98%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机关服务局 10%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91%
三亚圣奥雅民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4.46%
国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13%
海南省经济研究所 2.2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597.73 -1230.09 -1232.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732.45 10805.48 19926.96
审计机构
2017年4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27.52 -471.65 -491.8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454.34 11018.81 19435.53
其他披露的内容 1、“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报表。 2、员工宿舍楼,账面原值13,871,534.16 元,账面净值13,236,648.48 元。原由股东于2003年3月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出资入股亚太国际,员工宿舍楼的后续建设由亚太国际出资完成,自建成后未办理房产证。因员工宿舍楼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发生变更,现土地使用权人海南海航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多次要求拆除该宿舍楼。截至目前,该员工宿舍楼虽尚由亚太国际作为员工宿舍及餐厅使用,但因无法办理权属,三亚市政府近期启动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不排除后续有被强制拆除的风险。 3、2015年6月,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海南省经济研究所被撤销,目前尚未确定其所持股权的承继单位。 4、三亚圣奥雅民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亚太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4.46%的股权,成为亚太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股东,其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号A座405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廖伟 成立日期 2001-11-16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092905XN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1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1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0392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5-2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中航集团公司发[2017]73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亚太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3.13%股权
转让底价 1009.6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302.4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⑥未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已自行对照股东资格条件,并确认符合股东资格的各项条件;②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的标的企业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所有瑕疵,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③同意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④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自行办理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3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⑤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6、转让方在标的公司没有有董事、监事等管理席位,此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相关董事、监事等管理席位的转让,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即视为同意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 7、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一并在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受让方一旦受让即视为同意该《产权交易合同》。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亚太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doc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欺诈、重大诉讼和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2.4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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