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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科龙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3.33%股权及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386万元债权
时间:2017-06-02 14:40:22 来源: 作者:
无锡中科龙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3.33%股权及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386万元债权
项目名称
无锡中科龙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3.33%股权及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386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319
转让底价
886.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5-2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6-26
所在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瑞 联系电话:18511889465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张晶 联系电话:010-66295732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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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无锡中科龙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3幢8层808室)
法定代表人
杨延辉
成立日期
2009-06-05
注册资本(万元)
1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1169028496X2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集成电路、软件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设计、开发、销售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久鼎金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33%
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3.33%
杨延辉
13.28%
无锡微电子科研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
10%
魏少军
8.93%
李玥
8%
于赓
2.33%
朱晓玲
0.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31.11
-111.54
-60.9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79.86
712.88
66.98
审计机构
2017年4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4.22
-39.31
-37.4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91.4
761.86
29.54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无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年度审计财务数据出自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本项目股权部分转让底价为500万元,债权部分挂牌价为386万元。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 市辖区(无锡市蠡园开发区06-4地块(滴翠路100号)9幢2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刘岱
成立日期
2008-09-23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00680526398R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3.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3.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9498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日期
2017-05-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无锡微电子科研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 市辖区(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5号)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法定代表人
刘岱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23477.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100000466292682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9498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4-0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中国电科关于无锡中科龙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转让的批复(电科资函【2017】46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无锡中科龙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3.33%股权及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386万元债权
转让底价
886.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6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方确定后向北交所提出书面申请,北交所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预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2)受让方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6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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