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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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淄博赛福橡塑有限责任公司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259号) |
法定代表人 |
陈洪 |
成立日期 |
2001-02-12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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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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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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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300726691314P |
经营规模 |
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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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不含一次性发泡制品)、劳保护品的生产、销售;纺织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中国化工建设青岛有限公司 |
51.67% |
陈洪 |
12.5% |
于哲 |
8.33% |
贾学武 |
8.33% |
王青祜 |
8.33% |
孙晨 |
7.5% |
孙兆亮 |
1.67% |
张光乾 |
1.67%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736.67
|
43.98
|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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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674.73
|
429.98
|
12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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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17年4月30日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883.16
|
29.89
|
29.89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830.86
|
556.22
|
1274.64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房屋建筑物中共有6项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权证。资产取得来源合法,不存在权属纠纷,申报面积情况与实际相符。
2、在2011年的1月原公司宿舍楼住户起诉淄博赛福公司(涉案已拆除宿舍楼的建设单位,为第一被告)及其他规模较小被告,要求赔偿住户损失计2095.71万元。案件至今还未处理完结,目前暂时撤诉。未来情况尚不确定,淄博赛福公司账面未计提该事项预计负债。
3、由于受毗邻淄博赛福橡胶有限公司住宅小区南北1/2号两住宅楼(被政府相关部门鉴定为危楼,已拆除)楼基底下存在的已探明浅部采空区和塌落带影响,房屋建筑物已出现地面沉降带来的墙体裂纹。
4、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职工安置方案已放置交易所备查。
5、若本项目溢价成交,溢价部分按照各转让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6、其它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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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陈洪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台湾路7号6号楼502户) |
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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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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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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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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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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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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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2.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5%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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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
决议文件名称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孙晨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淄博市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08号泰和小区阳光花园28号楼2单元401号)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5%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
决议文件名称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贾学武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401号17号楼一单元302户)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33%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
决议文件名称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王青祜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458号35号楼403户)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33%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
决议文件名称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于哲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海伦一路24号1604户)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33%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
决议文件名称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张光乾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淄博市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过境路259号1号楼2单元401号)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7%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
决议文件名称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孙兆亮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淄博市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过境路259号1号楼2单元402号)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经营规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7%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
决议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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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淄博赛福橡塑有限责任公司48.33%股权 |
转让底价 |
669.655647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人民币2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并自愿承担不确定性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要求扣除其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同意接受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5)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受让淄博赛福橡塑有限责任公司51.67%股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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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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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五、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六、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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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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