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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国际旅行社整体产权及350万元债权

时间:2015-11-05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幸福国际旅行社整体产权及350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910 挂牌价格 431.830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1-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2-0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旅游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幸福国际旅行社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北里甲乙73号5号楼3207室) 
法定代表人 付勇生 
成立时间 1994-01-3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旅游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03674-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招徕、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台湾同胞、来华、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鑫茂综合商社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5.05  26.77  31.0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92.09  1191.3  900.79 
审计机构 北京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9-30  44.95  -368.49  -336.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78.64  325.15  153.4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商务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03 
评估基准日 2015-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71.8  310.43 
负债总计(万元) 431.83  431.83 
净 资 产(万元) -160.03  -121.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8.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人民币,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实收资本为187.81974万元;
2、本次产权转让的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整体产权和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组成,标的企业整体产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81.8301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为应付给转让方的长期应付款350万元;
3、标的企业已于2014年12月停业;
4、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鑫茂综合商社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 
法定代表人 付勇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621.9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620-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商务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商务部机关服务局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31.83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8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为现状转让,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完全知晓转让标的的现状,接受标的企业目前现状及瑕疵,接受有关交易风险,承担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和全部风险,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期后不得以不了解该项目或转让方未尽实披露为由取消此次交易,并放弃一切追责和索赔权利。
3、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北交所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且无不良经营记录。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挂牌期间内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轻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杨阗石   联系电话 010-6839688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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