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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5-11-18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深圳深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941 挂牌价格 1450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1-18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2-1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深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中航与振中路交汇处鼎诚大厦裙楼1-4层) 
法定代表人 高书林 
成立时间 2015-09-2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   -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0-1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1896.91  76.75  141820.1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05 
评估基准日 2015-10-1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41896.91  144057.63 
负债总计(万元) 76.75  76.75 
净 资 产(万元) 141820.16  143980.8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3980.8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目前转让方无偿使用标的企业的房产,使用面积为19,094.91平方米。转让方与标的企业于2015年11月9日签署了《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存北交所备查),约定该房产由转让方无偿使用六个月。除非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另行达成其他协议并实际履行,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应继续履行《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若标的企业要求提前终止《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或提前收回房屋,须提前180天通知转让方。
2、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南山区[440305]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9-14楼、17-20楼 
法定代表人 高书林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002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61884291-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5732 
批准单位名称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45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须交纳435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存北交所备查);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知悉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签署的《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全部内容,成功受让后,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该协议。若标的企业要求提前终止《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或提前收回房屋,须提前180天通知转让方。(2)已知悉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不针对该产权交易合同中已确定的条款提出任何意见或异议。(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4)同意北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形式。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为准)。若意向受让方为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的,可由基金管理人或计划管理人代表其受让,对基金管理人或计划管理人不设定实收资本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或计划管理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须提交其担任基金或专项计划管理人的资质证明文件。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公告期内某一时点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原件或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的银行保函。如为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则须提供归属于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的可用现金余额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原件或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的银行保函。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35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智宇  联系电话 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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