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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7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9%)

时间:2015-11-27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7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9%)
项目编号 G315BJ1006971 挂牌价格 5743.724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1-27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2-2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甘肃省-白银市  标的所属行业 冶金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甘肃省-白银市(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稀土新村) 
法定代表人 杨文浩 
成立时间 2003-05-1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86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冶金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091511-1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稀土产品及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经营,化工产品(国家限制品种除外)、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机械加工及设备安装、维修;国家允许的产品技术进出口贸易“三来一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一类机动车维修;烧碱(液碱、固碱)、液氯、盐酸的生产经营;住宿、餐饮服务;发电、动力供应。 
职工人数 170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甘肃稀土集团金熊猫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34.53%
2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89%
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9.49%
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7.21%
5 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 6.97%
6 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7%
7 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38%
8 中兴茂投资有限公司 3.87%
9 中泽信投资有限公司 3.66%
10 北京运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2122.77  7427.87  7143.2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2410.1  49404.22  253005.88 
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7-31  62177.22  -142.32  401.6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8559.89  55007.58  253552.3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25 
评估基准日 2015-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08559.9  332741.18 
负债总计(万元) 55007.58  44002.58 
净 资 产(万元) 253552.32  288738.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743.724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国资发产权【2015】159号《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和转股有关事宜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5】253号《关于同意将省政府国资委持有的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甘天兴评报字【2015】第33号评估报告,甘肃稀土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每股净资产15.49元为作价基础,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本金2,107万元转增资本金,新增股本136.00万股,形成的国有股权由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原计入负债的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2,500万转增股本,新增股本162.00万股,形成的国有股权由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截止目前尚未办理相关增资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股权比例将为1.96%;
2、标的企业账面上有58辆各式装载机、双桥翻斗自卸车、矿山电动翻斗自卸车、汽车起重机、城市客车等,因只在厂区内使用未办理车辆行驶证;
3、标的企业账面上有10处房产,现已拆除,无房屋实体;
4、标的企业账面上存在由于近几年新建暂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暂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共120幢,总面积90265平方米;
5、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专项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节能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A座十层 
法定代表人 许修敏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3916.271301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367-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9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9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31-0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743.724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5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应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②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全民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任丽娟   联系电话 010-6621664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瑜  联系电话 010-6629566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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