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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6%股权

时间:2015-12-03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欣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6%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984 挂牌价格 4194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2-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2-3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欣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府前街14号) 
法定代表人 李鑫 
成立时间 2012-08-0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05144023-3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施工总承包等。 
职工人数 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欣正实业发展总公司 36%
2 陕西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
3 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6.15  -296.1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423.7  10199.29  9224.41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0-31  -41.1  -41.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8692.41  9509.11  9183.3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行政学院机关服务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2-01 
评估基准日 2015-10-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1931.42  21734.09 
负债总计(万元) 10114.69  10114.69 
净 资 产(万元) 11816.73  11619.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182.98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意向受让方
持有及拟受
让标的企业
国有产权情
管理层(法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公司名称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陕西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 69%
管理层股东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李鑫  142326197307******   总经理  90% 否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维持标的企业正常经营。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欣正实业发展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厂洼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高成男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622-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行政学院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行政学院机关服务中心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19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为现状转让,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完全知晓转让标的的现状,接受标的企业目前现状及瑕疵,接受有关交易风险,承担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和全部风险,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期后不得以不了解该项目或转让方未尽实披露为由取消此次交易,并放弃一切追责和索赔权利;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欣正实业发展总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牛先生   联系电话 010-68928937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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