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央企采集

天津华和海事检定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5-12-04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天津华和海事检定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988 挂牌价格 245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2-04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2-3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华和海事检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欣园新村34号) 
法定代表人 孔祥月 
成立时间 1995-01-17 
注册资本(万元) 美元  5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60058699XE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办理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残损、价值检验、鉴定等。 
职工人数 6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51%
2 日本海事检定协会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708.56  1008.43  733.4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71.81  2042.17  729.64 
审计机构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0-31  2415.24  563.09  443.5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691.94  1198.76  1493.1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05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771.81  -  
负债总计(万元) 2042.17  -  
净 资 产(万元) 729.64  4803.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49.98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18号24层 
法定代表人 齐京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69938-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4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73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⑤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已自行对照《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进出口检验检定公司股东资格条件,自行判断符合进出口检验检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各项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②已经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自行承担审批及过户中存在的风险,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批或未能完成工商变更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已缴纳的保证金及交易价款将被扣除应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支付的的各项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③认可标的企业现有《公司章程》。④标的企业经营期限至2018年01月16日,在标的企业存续期内不改变标的企业注册地址。⑤同意标的企业过渡期间(评估基准日次日至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批准股权转让日)的净利润按照股权比例向本次股权转让前的股东分红,具体金额以过渡期间审计结果为准。⑥成为受让方后,按持股比例承继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并依法承担相关股东责任。⑦成为受让方后,同意标的企业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继续履行原有的全部劳动合同,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4年度净资产不低于8000万元(以201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信托或联合方式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3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安瑞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沈奕霏   联系电话 1860127949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