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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1.85%股权

时间:2015-12-10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1.85%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7003 挂牌价格 57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2-10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1-0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1号八层802房) 
法定代表人 周继求 
成立时间 1997-05-2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1569.1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23112976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等。 
职工人数 113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同成投资有限公司 67.89%
2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16.46%
3 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1.48%
4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1.85%
5 广州市番禺区桥梁开发建设集团公司 1.16%
6 钟球初 1.1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94961.03  1608.08  917.0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8977.63  240889.04  28088.59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9-30  353898.7  411.12  295.5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89582.98  259581.85  30001.1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18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   -  
负债总计(万元) -   -  
净 资 产(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56.6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律师事务所 广东晨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尚有位于花都杨屋二村的办公楼和保安楼,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珠海市[440400]市辖区[440401]珠海市横琴镇海河街19号507室 
法定代表人 许四发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57966883-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660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7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1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提交材料参与后续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⑥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14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王洋洋   联系电话 13161750597 010-63799892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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