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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地正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15-12-08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中地正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995 挂牌价格 6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2-08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1-0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中地正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6层609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 雷海英 
成立时间 2013-04-2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06728340-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 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环宇正泰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70%
2 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 20%
3 北京中城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2.19  17.65  13.4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1.65  198.81  102.83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1-30  341.69  65.97  49.4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51.78  306.83  144.9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2-03 
评估基准日 2015-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99.8  -  
负债总计(万元) 218.16  -  
净 资 产(万元) 181.64  323.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4.6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明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未做年度审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出具2014年底财务报表。2.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中地正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康城.果岭二期1-C-404住宅商品房一套,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北京中地正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其为康城.果岭二期1-C-404住宅权利持有人,房屋产权无争议。因产权引发的纠纷,北京中地正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石景山区[110107]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真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562-1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组织机构代码 40001027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18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3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5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基金和委托方式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瑜   联系电话 010-66295664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瑜  联系电话 010-6629566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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