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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康房地产有限公司51%股权及27801.174946万元债权

时间:2015-12-28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上海华康房地产有限公司51%股权及27801.174946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7037 挂牌价格 32093.15134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2-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1-2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华康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上海市会文路50号) 
法定代表人 莫一山 
成立时间 1994-12-2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96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3457417-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璜等。 
职工人数 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中铁泰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
2 北京建谊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1.9  -25.3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865.57  29128.27  4737.29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1-30  -39.24  -39.2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5263.92  30565.84  4698.0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2-24 
评估基准日 2015-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6371.38  40083.72 
负债总计(万元) 31668.08  31668.08 
净 资 产(万元) 4703.3  8415.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2093.15134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发生于2011年9月,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该债权的本利合计为27801.174946万元。
2、本项目挂牌价为人民币32093.151346万元,其中标的企业51%股权挂牌价格为4291.9764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27801.174946万元。
3、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4、其它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存交易所备查。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铁泰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通州区[110112]北京市通州区通胡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 莫一山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62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648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2093.15134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9627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决定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627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10-8795235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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