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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甘肃燃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时间:2016-01-21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大唐甘肃燃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071 挂牌价格 309.6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1-21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2-2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甘肃省-酒泉市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大唐甘肃燃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甘肃省-酒泉市(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下西号乡川北镇村昌盛人家农家园) 
法定代表人 刘鹏 
成立时间 2013-05-1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组织机构代码 06723140-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矿石(国家限制及许可经营的除外)销售、集装箱大宗物资的仓储(不含危险品)及咨询服务;矿用公路的建设、维护(凭批准文件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炭经营、钢材、建材、焦炭、铝材、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农副产品、日用品批发零售、商务咨询(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职工人数 1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51%
2 兰州中浩日盛商贸有限公司 29%
3 天水兴源商贸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09.66  379.68  274.8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12.26  534.19  778.08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1-30  442.84  -251.5  -246.0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79.21  347.19  532.0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9-23 
评估基准日 2015-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965.1  982.31 
负债总计(万元) 374.15  375.1 
净 资 产(万元) 590.95  607.2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09.677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怀柔区[110116]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工业开发区028号 
法定代表人 刘小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4379.16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生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229-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10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09.6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60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交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方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新变更的公司名称不得出现“大唐”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doc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附件:动态报价承诺函.doc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龙华星朗(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昱莹   联系电话 1851066120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然  联系电话 010-6629567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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