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首页
北京央企采集
北京国资采集
北京物权采集
北京增资采集
上海央企采集
上海物权采集
上海增资采集
其他物权
政策法规采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北京央企采集
微泰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37%股权
时间:2016-02-05 10:00:31 来源: 作者:
微泰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37%股权
标的名称
微泰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37%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089
挂牌价格
3808.495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2-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3-08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
邮件
收藏夹
复制网址
打印
更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杭州瑞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微泰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9号3幢4层)
法定代表人
郑攀
成立时间
2011-01-2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167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56875153-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第三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第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第二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第二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信息技术、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及配件、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办公用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
10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郑攀
36%
2
杭州瑞利科技有限公司
34%
3
王春江
19%
4
仇仪凤
4%
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
3%
6
刘亚军
2%
7
周晟昊
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47.45
-1244.99
-707.5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423.24
3463.2
960.04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2-31
647.45
-1244.99
-707.5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4423.24
3463.2
960.0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2-03
评估基准日
2015-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739.69
-
负债总计(万元)
3529.86
-
净 资 产(万元)
1209.83
10293.2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808.495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标的企业全体股东约定,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分期出资到位,目前全体股东已完成注册资本金75%的出资。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东郑攀已将全部无形资产投入公司使用,该无形资产经评估备案后确认价值为2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已经确认郑攀出资的额度为1500.04万元,尚有499.96万元无形资产尚未确认为其无形资产出资。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郑攀
微泰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36%
37%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划
保持标的企业继续稳定发展。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浙江省[330000]杭州市[330100]西湖区[330106]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屏峰715号
法定代表人
崔晓文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534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47002940-6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446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瑞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浙江省[330000]杭州市[330100]富阳市[330183]杭州富阳区银湖街道高尔夫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
崔晓文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67677617-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446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808.495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7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未按上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2”的要求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低于起始价格报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郭爽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华
联系电话
010-6629573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站内搜索:
新闻
下载
图库
FLASH
电影
商品
文章
分类信息
高级搜索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WAP
Powered by
EmpireCMS
7.2
© 2002-2015
EmpireSoft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