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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石典当有限责任公司28.57%股权

时间:2016-01-29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金石典当有限责任公司28.57%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081 挂牌价格 109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1-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3-0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金融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金石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南华里10-5号) 
法定代表人 王燕 
成立时间 2006-12-2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755281-3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0月24日) 
职工人数 1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国泰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60.57%
2 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57%
3 李岳霖 10.8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89.595689  465.443397  349.59717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01.394084  333.601066  3667.793018 
审计机构 北京中之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2-31  1024.837267  340.646683  220.88803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923.72875  35.047693  3888.68105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1-27 
评估基准日 2015-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824.95  -  
负债总计(万元) 11.95  -  
净 资 产(万元) 3813  3813.9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89.63980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上海刘海清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江西省[360000]赣州市[360700]章贡区[360702]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15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 石予友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782.96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11766254-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8.5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8.5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314-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9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327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转让过程中的税费以及与股权转让相关的任何合理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评估费用、登记费用、通知费用等,应按规定依法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单独参与受让的,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以联合受让方式参与受让的,则联合受让体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方可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联合受让各方须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27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合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赵宇明   联系电话 51650550-81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威  联系电话 010-66295720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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