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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海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16-02-01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国旅海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082 挂牌价格 119.4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2-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3-0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国旅海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705室) 
法定代表人 吕文 
成立时间 1994-01-2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7.35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30291-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承办会议、展览;经贸信息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 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润鑫实业有限公司 80%
2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74.88  32.25  20.2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01.6  66  635.59 
审计机构 北京君泰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2-31  16.66  -75.44  -78.7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86.02  48.6  537.4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财国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25 
评估基准日 2015-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55.38  655.25 
负债总计(万元) 57.87  57.87 
净 资 产(万元) 597.51  597.3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9.4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财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其他标的公司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2.评估值与账面值的差额0.13万元主要原因为:电子设备,多数购置时间较早,存在一定的经济性贬值和功能性贬值,因而形成减值。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1号七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为民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3715.8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旅游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76-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76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9.4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35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转让方以标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交纳交易保证金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负债、或有债务和潜在风险以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单方面申请,北交所即可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提供挂牌公告期内任一时点由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且存款金额不低于挂牌价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4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10-68521418-822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殷辰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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