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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

时间:2016-02-03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084 挂牌价格 320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2-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3-0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标的所属行业 仓储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B105-86号) 
法定代表人 郭宝生 
成立时间 1999-04-06 
注册资本(万元) 港元  3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 仓储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848756-3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等。 
职工人数 49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75%
2 博兰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49.6  135.89  150.1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697.99  1124.77  8573.22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1-30  1220.92  208.66  125.8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843.02  1143.93  8699.0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0-27 
评估基准日 2015-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9722.1  43001.82 
负债总计(万元) 1035.93  1035.93 
净 资 产(万元) 8686.17  41965.8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1474.4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南山区[440305]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东南侧荔湾路西侧高科集团大楼1-4层 
法定代表人 郑明高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8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617455-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2000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格的30%的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其余款项需提供合法的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接受标的企业目前现状及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期后不得以不了解该项目或转让方未尽实披露为由取消此次交易或不作为,并放弃一切追责和索赔权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96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格的30%的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其余款项需提供合法的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6、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同意北交所在收到首付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2)意向受让方同意自行了解《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咨询专业人士和/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本项目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门审批)的批准,同意按照本次产权交易总价款的3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全部损失的,转让方还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为准)。
2、为促进标的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向受让方需从事仓储、货运业务(以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挂牌期间内且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为挂牌期间同一时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6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10-8398885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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