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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集团(镇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6-03-31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二重集团(镇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141 挂牌价格 2582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3-31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4-28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江苏省-镇江市  标的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二重集团(镇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苏省-镇江市(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香山大道1号(丹徒经济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 倪德重 
成立时间 2008-09-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5095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等。 
职工人数 11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250.34  -59642.26  -58097.1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4919.76  241174.14  33745.61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2-29  -2172.4  -1893.0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2562.34  62909.74  239652.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3-21 
评估基准日 2016-02-29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02562.34  305897.93 
负债总计(万元) 62909.74  47703.86 
净 资 产(万元) 239652.6  258194.0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8194.0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四川省[510000]德阳市[510600]旌阳区[510603]四川省德阳市珠江西路460号 
法定代表人 王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29344.9524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589250-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批准单位名称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582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200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网络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含保证金转价款),价款全部交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4、转让方以标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交纳交易保证金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同意标的企业与现有全部职工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国机资产管理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刘秀婧   联系电话 6580228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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