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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盛船务代理有限公司60%股权

时间:2016-05-09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通盛船务代理有限公司6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192 挂牌价格 120.67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5-09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6-0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水上运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通盛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安华西里三区15号一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 刘迪 
成立时间 2002-03-0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水上运输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646366-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国内水路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运输等。 
职工人数 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 60%
2 孙忠喜 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80.6  -53.03  -43.2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97.17  791.84  205.33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3-31  1331.86  -6.16  -6.1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92.74  791.72  201.0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正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5-05 
评估基准日 2015-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981  1002.96 
负债总计(万元) 801.84  801.84 
净 资 产(万元) 179.16  201.1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0.67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正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交所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12楼 
法定代表人 朱培亭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490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40001982-7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20.67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元利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王岳   联系电话 010-6629563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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