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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7.042%股权

时间:2016-05-26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7.042%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217 挂牌价格 5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5-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6-2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物流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鼓楼区河路道1号) 
法定代表人 戴庆富 
成立时间 2014-07-0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物流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物流信息技术开发;物流数据技术服务等。 
职工人数 8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
2 南京络捷思铭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63.97  -1018.41  -1018.4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43.35  882.08  1361.27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3-31  2347.47  -252.26  -252.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2769.26  1660.29  1108.9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4-18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243.35  -  
负债总计(万元) 882.08  -  
净 资 产(万元) 1361.27  6214.1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37.6032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律师事务所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天津市[120000]市辖区[120100]北辰区[120113]中国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开发大厦 
法定代表人 韩铁林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19980.1033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物流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4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254-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50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但未按该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三年内无不良银行贷款记录,无不良税务记录,无技术纠纷。(3)受让方受让后按照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各项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承担股东义务和责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执行与全体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4)受让方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的国内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运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015年实现盈利(以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同仁和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331122958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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