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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搏利通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时间:2016-06-14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搏利通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241 挂牌价格 76.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6-14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7-1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搏利通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卫东 
成立时间 2003-10-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5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加工、制造金属结构等。 
职工人数 2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腾华电子工程公司 51%
2 何金福 10%
3 贾国兴 5%
4 李庆会 5%
5 李玉芝 4%
6 王海舟 4%
7 田幼芝 4%
8 裴文珍 3%
9 李秀兰 3%
10 孔凡志 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713.06  -0.13  -754.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61.11  2698.7  -437.59 
审计机构 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3-31  1513.12  3.83  3.8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84.76  1105.46  79.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5-18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261.1  2232.15 
负债总计(万元) 2698.7  2698.7 
净 资 产(万元) -437.6  -466.5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37.940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贾国兴  北京搏利通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5% 56%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目的:为促进标的企业尽快发展壮大,突破经营困局,尽快实现主营业务的增长。 后续计划:加强公司管理,增强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标的企业核心竞争力。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腾华电子工程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万红路3号 
法定代表人 张海丽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5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6.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该项目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安瑞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沈奕霏   联系电话 1860127949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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