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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

时间:2016-08-10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345 挂牌价格 575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8-10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9-0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标的所属行业 建筑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7号) 
法定代表人 董力光 
成立时间 1993-02-0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公路、桥梁交通工程建筑施工等。 
职工人数 126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0932.53  857.52  1055.9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4235.64  112116.74  22118.9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5-31  23951.61  -419.28  -400.9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9026.38  107308.43  21717.9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教育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7-15 
评估基准日 2015-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29158.78  129999.06 
负债总计(万元) 121785.75  121785.75 
净 资 产(万元) 7373.03  8213.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749.31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翱翔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辽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23,251.22万元,至2014年5月10日,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利息8,279.42万元,因此,路桥集团公司申请陕西新时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鉴定,目前此案正在鉴定过程中。
2、本次评估范围内,截止评估基准日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570,000,000.00元。
3、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4、转让方已将备查文件交与北交所,意向受让方应向北交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方可查阅。
5、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报告中载明的实收资本与2016年5月31日财务报表中载明的实收资本数值不一致,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A座25层 
法定代表人 徐井宏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5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清华大学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7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72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保证金和转让标的。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招标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招标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招投标竞价程序的;③在招投标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2)接受标的企业现有章程中的全部条款。(3)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如成功受让该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新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且保持职工待遇不变。(5)同意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6、意向受让方应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供挂牌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多个银行存款证明,须为同一时点的银行存款证明。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基金和委托方式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72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招投标评分标准.docx
附件:保密承诺函.doc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天一泽铭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宋文雪   联系电话 66295587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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