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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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沈飞工业集团丹东进出口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合作区C区20号楼203室) |
法定代表人 |
王琳锋 |
成立时间 |
2002-08-23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74276604-8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批发零售:五金工具,家电产品,铝型材及制品,非标机械,食品机械,不锈钢材料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土特产品(专项规定除外),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对朝边境小额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职工人数 |
12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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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66.6625% |
2 |
冯冶治 |
13.3375% |
3 |
王斌 |
13.3375% |
4 |
崔成哲 |
6.6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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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78.45 |
3.13 |
3.18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16.59 |
159.72 |
56.87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6-06-30 |
- |
-27.33 |
-27.33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95.06 |
165.53 |
29.54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8-18 |
评估基准日 |
2016-03-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710.18 |
1156.84 |
负债总计(万元) |
1691.34 |
1691.34 |
净 资 产(万元) |
-981.16 |
-534.5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50.866237(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66.6625%股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50.866237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企业66.6625%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53.5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标的企业因未按期归还法院判决生效的6,411,633.97元款项(未包含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其房屋建筑物被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2016年8月,法院对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进行了评估、拍卖,因无人竞买流拍。根据法院裁定,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按评估价5,160,155元作价交付申请执行人以抵偿相应债务。 3、根据《民事判决书》判决,标的企业未按期归还法院判决生效的保利协鑫电子燃料有限公司2,668,509,98元债务(未包含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民事判决书》判决,标的企业未按期归还法院判决生效的辽宁绿地能源煤业有限公司6,279,951.12元债务(未包含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根据裁决,标的企业其他应收款(材料款)本金72.2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122,884元)截至目前尚未收回。 5、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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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沈阳市[210100]皇姑区[210105]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一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琳锋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6.662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6.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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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5732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文件 |
决议类型 |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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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04.366237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61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2)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再冠用“沈飞”或“沈飞工业集团”字样;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变更,如分支机构名称无法变更,则同意将分支机构注销。(3)成功受让后,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股权转让前后职工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4)同意北交所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公告期内某一时点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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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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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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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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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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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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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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