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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87.4634%股权

时间:2016-09-09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华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87.4634%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385 挂牌价格 97.53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9-09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0-1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纺织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华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22号2幢102室) 
法定代表人 刘夺奎 
成立时间 1993-12-1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纺织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纺织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中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7.4634%
2 朱文兵 12.536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9.78  -16.84  0.5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4.69  1.37  113.33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7-31  0.04  -1.31  -1.7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1.51  -0.04  111.5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6-16 
评估基准日 2016-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11.46  111.46 
负债总计(万元) -0.04  -0.04 
净 资 产(万元) 111.5  111.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7.52169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英格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获悉标的企业另一股东朱文兵有转让其所持标的企业股权意向,可能在挂牌公示期内完成该股权转让行为,若挂牌期间该股权转让行为完成,转让方将在本项目产生最高报价方后征询新股东意见以确定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大兴区[110115]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朱清峰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3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87.463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7.463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200X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中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7.5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29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网络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意评估基准日之后,标的企业因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继;同意协助转让方完成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工作。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9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 1870101163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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