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央企采集

镇江交产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0668%股权

时间:2016-09-23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镇江交产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0668%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397
挂牌价格 56.58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9-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0-2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江苏省-镇江市  标的所属行业 建筑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镇江交产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苏省-镇江市(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明法 
成立时间 2014-11-2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485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道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工程施工等。 
职工人数 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镇江交产华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99.8664%
2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0.0668%
3 中核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0.0668%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13.54  -813.5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3947.55  179911.09  74036.46 
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7-31  6.86  6.8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0097.71  176054.39  74043.32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核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江苏省[320000]南京市[320100]市辖区[320101]南京高新区惠达路6号北斗大厦2楼220室 
法定代表人 李成富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0.066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066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4670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6.5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4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⑤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但未按该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4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邵先生   联系电话 010-5330810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硕  联系电话 010-83143023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