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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779681股股份(4.06%股权)

时间:2016-11-10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779681股股份(4.06%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509
挂牌价格 7010.753053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10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0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成华区东虹路66号 ) 
法定代表人 石凌涛 
成立时间 1981-10-0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4227.106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半导体器件及成套电路板等。 
职工人数 114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0.43%
2 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4.15%
3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52%
4 周蓉 11.54%
5 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5.62%
6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06%
7 姜为 2.62%
8 才泓冰 2.14%
9 深圳博厚锦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41%
10 许红 1.3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2653.79  -86000.91  -72448.7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6918.3  168177.79  28740.51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8-31  33760.84  5401.52  4686.1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14863.1  118845.45  96017.65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2、标的企业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亚光银联科技有限公司的三笔应收账款和三笔其他应收款涉及诉讼,可收回金额尚无法准确估计,评估按账面值全额计提风险损失,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投资—达迩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未提供会计报表,故对其评估值按账面值列示。
4、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有1,185,416,725.33元属于单项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评估风险损失。
5、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成都分行抵押借款5笔,抵押物为成都亚光电子系统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
6、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成都欣华欣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担保,向招商银行西安北路支行、成都银行天仙桥支行和中国银行猛追湾支行保证借款各1笔。
7、成都亚光账面反映向中国农业银行长期借款16,589,665.90元,系被评估企业于1993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所借款项974万元及截止2004末的贷款利息合计。经过多次债权转让,确认最终债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该笔借款用于引进录像机片式三极管技术改造项目,后因该项目未予验收,银行未催收本息,自2004年后不再计提利息。
8、其他详见《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四川省[510000]成都市[510100]金牛区[510106]成都市通锦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邓元发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6382.26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2016548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010.75305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以标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10-87952353-8039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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