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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8816%股权

时间:2014-06-27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8816%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139 挂牌价格 48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6-27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7-2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3层D2-1区) 
法定代表人 单祥双 
成立时间 2000-12-0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8185.4192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615540-7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和经营其他机构或企业的创业资本,受托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创新产业的项目与企业,受托投资创业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受托投资和管理高新技术孵化器,受托资产管理,创业投资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不含限制项目)。 
职工人数 23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单祥双 51.8244%
2 沈文荣 5.4653%
3 于果 4.6481%
4 吴耀芳 3.7466%
5 赵智杰 3.7466%
6 徐永福 3.4844%
7 倪如宝 3.345%
8 窦正满 3.1597%
9 董才平 2.2744%
10 谢可滔 2.250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3869.77  38663.21  29615.6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7732.24  73034.42  184697.82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3-31  4332.89  3074.18  2555.8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82510.06  95479.02  187031.0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6-26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   -  
负债总计(万元) -   -  
净 资 产(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782.77920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海勤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大连市[210200]市辖区[210201]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华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陈润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53955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699640-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81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81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699640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8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44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44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华  联系电话 010-6629573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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